ViceMe 创作者服务协议
版本:v1.1
最后更新:2026 年 9 月 24 日
生效日期:2026 年 9 月 24 日
运营主体:GPTsMotion Tech LLC,30 N Gould St Ste R, Sheridan, WY 82801
本中文译本仅供参考。如有歧义,以英文版本为准。
「ViceMe」及其关联方(下称「我们」或「平台」)合法拥有并运营客户端应用程序、官方网站及相关服务,包括我们向第三方平台和应用程序提供的软件开发工具包(SDK)和应用程序编程接口(API)。我们为创作者(亦称「你」)提供内容发布、作品展示与销售、互动交流和收益结算等技术服务。
本协议是《ViceMe 服务条款》(下称《服务条款》)项下就创作者事项订立的特别协议。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适用《服务条款》《隐私政策》及平台其他规则;本协议与《服务条款》就创作者事项不一致的,以本协议为准。为避免重复,本协议对《服务条款》已有内容作引用,引用条款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。
如果你未满 18 周岁,请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本协议,并取得监护人同意后使用服务。
第一章 总则
1.1 本协议采取一篇通签、分章适用的结构:
- 第二章适用于全体创作者;
- 第三章适用于以发布作品、获取打赏和管理弹幕为主要活动的内容创作者;
- 第四章适用于售卖 Skill、提供「做同款」源码和网站解锁等经营活动的经营创作者;同一账号兼具两种身份的,两章同时适用;
- 第五至十二章适用于全体创作者。
1.2 平台发布的社区公约、创作者行为规范、活动规则、公告和站内通知等平台规则,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。勾选同意本协议,即同时承诺遵守平台规则;违反平台规则视同违反本协议。
1.3 本协议中的关键词:
- 作品:你在平台发布的内容,包括文字、图片、音视频、网页应用、Skill 及其组成部分;
- 同款:用户基于你发布作品的源码或完整内容,通过平台「做同款」功能获得的可修改、可部署复刻版本;
- Skill:可被 AI Agent 调用的技能包,包括商品化售卖的付费 Skill;
- 打赏:用户对你发布内容的自愿支付,包括赞赏和弹幕互动中产生的支付;
- 分账:用户支付款项先进入平台商户账户,平台按《平台服务费率公示》扣除服务费后,将余额计入你的可提现余额的结算模式。
1.4 如对本协议有疑问,请通过平台反馈渠道或 support@viceme.ai 联系我们。
第二章 通用条款(全体创作者)
2.1 入驻资格
2.1.1 申请成为创作者,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;已完成账号注册;账号状态正常,且不存在因违规被限制或终止服务的情形。
2.1.2 你应在申请时及后续经营过程中及时提交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有效的联系方式及特定类型内容所需的资质证明,包括行政许可、备案证明或执业资格证明。资料变更的,应在变更之日起五日内更新。
2.1.3 你提供的资料存在不实、虚假、伪造、过期、不完整或其他瑕疵的,应全额赔偿平台及其他用户因此遭受的损失;我们有权拒绝申请、限制功能、暂停结算或终止服务。
2.1.4 发布医疗健康、法律、金融投资、证券期货、教育培训、心理咨询等特定领域内容的,应事先取得相应资质并在平台公示;未取得资质的,不得以上述领域专业身份发布内容或销售相关作品。涉及金融、证券等内容的,只能发布知识分享和信息交流内容,不得构成投资建议、投资顾问、资产管理、代客理财或收益承诺。
2.1.5 审核通过不构成平台对你的资质、专业能力、内容质量或服务效果的认证、推荐或保证。平台依法在创作者主页展示认证标识和必要信息,仅为信息披露,不代表平台背书。
2.2 账号
2.2.1 账号注册、使用、保管和注销等一般事项,适用《服务条款》的账号章节,创作者同等遵守。
2.2.2 创作者资格和账号不得赠与、借用、出租、转让、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。经平台书面同意的账号主体变更除外,例如从个人升级为企业主体;变更后原主体仍对本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责任。
2.3 平台权利与你的经营活动
2.3.1 你使用平台产品和服务的一般权利适用《服务条款》。在遵守本协议和平台规则的前提下,你可在平台开展与创作、作品销售和服务交付相关的经营活动。
2.3.2 我们可基于运营需要增加、减少或调整创作者服务的功能范围,并在相关页面作适当提示。
2.4 行为规范
2.4.1 创作者同等遵守《服务条款》中关于内容发布规范、网络安全保护以及广告与推广的规定。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约,我们有权按第八章处理。
2.4.2 创作者不得:
- 以任何方式引导平台用户通过平台外渠道完成交易,或利用平台数据实施站外导流;
- 实施刷量、刷单、虚假交易、自我交易等扰乱平台经营秩序的行为;
- 未经用户同意收集、使用或出售用户个人信息,或将因提供服务取得的用户信息用于服务目的之外;
- 假冒或仿冒他人身份开设账号或发布内容。
2.5 投诉举报
平台投诉举报机制以及侵权投诉和不侵权申诉流程,适用《服务条款》「投诉与举报」章节和《ViceMe 侵权投诉指引》。
第三章 内容创作者条款
3.1 作品发布
3.1.1 你保证发布的作品由你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,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肖像权或其他合法权益。作品含有第三方素材,如字体、图片、音乐或开源代码的,应确保已取得覆盖平台内展示、销售和「做同款」交付的使用授权。
3.1.2 发布或传播利用深度合成、生成式 AI 等技术制作、可能造成公众混淆或误认的非真实音视频、图片或文本时,应显著标识。不得恶意删除、篡改、伪造或隐匿生成合成内容标识。我们可按法律法规要求在内容周边添加或代为添加提示标识。
3.2 打赏与弹幕
3.2.1 打赏是用户基于对你内容认可作出的自愿支付,一经支付不可撤销且不可退款,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。打赏不构成你与用户之间的服务合同,平台不对打赏对应的任何回报作担保。
3.2.2 打赏收入按第五章结算。不得通过承诺回报、返现或抽奖诱导用户打赏,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诱导未成年人打赏。
3.3 作品推广授权
3.3.1 为使作品得到分享和推广,你授予平台一项全球范围内、免费、非独家、可再许可的权利,包括修改、复制、翻译、汇编、信息网络传播、改编、制作衍生品、表演和展示,用于平台及关联产品的展示、分发、宣传、推广和相关研究。授权自内容发布之日起至下架之日止;下架后平台停止新的推广,但已向用户分发的物料、已完成的作品交付和履行法律义务所需的留存不受影响。
3.3.2 平台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你享有权利的作品进行维权,包括监测、发函、诉讼和调解,并就维权事项作出和实施决定。
3.3.3 其他用户可能在平台功能范围内转发、复制、下载你的作品或用于「做同款」。平台通过规则要求用户不得侵犯你的合法权益;发现侵权时,可通过侵权投诉渠道投诉。
第四章 经营创作者条款
4.1 适用范围
本章适用于你在平台开展的下列经营活动:售卖付费 Skill、提供「做同款」源码交付、提供网站解锁,以及通过创作者网站交付的其他收费内容。同一账号也作为内容创作者的,第三章同时适用。
4.2 商品信息与定价
4.2.1 应保证商品页面展示的名称、功能、价格、交付内容和售后规则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不得虚假宣传、夸大效果或误导用户。定价须遵守《平台服务费率公示》的价格规范。
4.2.2 价格或交付内容调整仅对调整后新订单生效;已成交订单按购买时页面展示履行。
4.3 Skill 商品
4.3.1 Skill 提交后须通过平台安全检测方可上架。检测不构成平台对 Skill 功能、安全性或合规性的保证。
4.3.2 应保障 Skill 按商品描述正常交付和运行。Skill 存在安全漏洞或与描述严重不符的,应按用户要求退款或修复。因你的 Skill 导致用户数据泄露、设备损坏或其他损失的,由你承担赔偿责任。
4.3.3 Skill 下架前已售出且仍在有效订阅期内的,应继续保障其正常使用至期限届满;一次性购买且已交付的,按第 4.4.4 条处理。
4.4 做同款
4.4.1 交付内容。以商品页描述为准,通常包括源码或完整可复刻版本及必要使用说明。你保证交付的源码不含恶意程序、后门或未披露的第三方限制,并保证有权向买家授予本条授权。
4.4.2 买家权利范围。用户完成「做同款」付款后,获得对交付源码的非独占、全球范围使用和修改许可:
- 买家可修改、部署和运行源码,并将修改后作品用于自身目的,包括商业用途;
- 买家拥有基于源码修改形成的新作品中新增部分的权利,但原源码中独立存在的知识产权,包括原作者署名和第三方素材,仍受原权利约束;买家应保留必要的来源标识;
- 未经原作者另行授权,买家不得在未作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转售、分发源码或上架至其他类似交易平台。
4.4.3 对买家的义务。应保证源码与商品页描述一致并可正常部署使用,在平台规则期限内响应和处理关于源码质量的合理售后请求。
4.4.4 下架与已售同款。作品下架不影响买家继续使用已购同款;已售源码不可召回,授权不可撤销;下架后不再负有提供后续更新、适配或维护的义务,商品页另有承诺的除外。
4.4.5 退款限制。源码属于可复制的数字商品,一经交付,除与商品描述严重不符、存在安全缺陷或无法正常运行且你未在平台规则期限内修复外,不支持无理由退款。具体规则以平台公示的退款政策为准。
4.5 售后义务
应以显著方式提供售后渠道,并在平台规则期限内响应。用户直接向平台投诉而你未按时处理的,平台可按商品页规则或退款政策直接处理,并从待结算金额中扣除退款。
4.6 禁售清单
不得在平台制作、发布或售卖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和服务;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内容;含有第 2.4.1 条引用规范中禁止内容的作品;未经资质销售需要持证提供的专业服务;或平台规则明确禁止的其他商品。
第五章 交易、结算与提现(全体创作者)
5.1 平台角色与分账模式。平台是提供交易撮合、支付结算、分账和技术服务的技术服务平台。用户支付款项,包括商品价款和打赏,先进入平台商户账户;平台按《平台服务费率公示》扣除平台服务费和支付渠道费用后,将余额计入你的可提现余额。你作为服务提供方,对与用户之间因交付质量和售后等产生的争议负责。
5.2 支付与提现渠道。用户可通过微信支付和支付宝付款;提现通过微信提现渠道至你的微信账户,无需另行提供银行账户等收款信息。因支付渠道风控或限额导致到账延迟或失败的,平台将协助处理,但不承担渠道责任。
5.3 平台服务费率、结算周期、最低提现金额、到账时间和提现频次,以《平台服务费率公示》和创作者中心页面展示的最新标准为准。该公示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。
5.4 退款与负余额。退款金额和相应服务费从待结算金额或可提现余额扣减;相关款项已提现的,将形成负余额并优先由后续收益抵扣。我们有权向你追偿不足部分。
5.5 结算数据以创作者中心后台记录为准。对结算数据有异议的,应在明细生成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,逾期视为认可。
5.6 平台发放的积分、优惠券等虚拟资产仅限平台内指定用途,不得提现或兑换法定货币。
5.7 我们可根据业务模式和监管环境变化调整服务费及结算规则,并按第十一章提前通知。
第六章 知识产权
6.1 平台产品和服务的知识产权归平台或其权利人所有。除本协议明确授权外,不得对平台产品实施反向工程、镜像、爬取或其他未授权使用。
6.2 你通过平台上传或发布的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你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。本协议不影响你对作品享有的权利。
6.3 你对平台的授权及平台对作品的推广、使用和维权安排,适用第 3.3 条。
6.4 未经平台事先书面同意,不得将 ViceMe 或相关商标、服务标记、商号、域名、网站名称或其他品牌标识用于任何用途,包括申请注册商标或域名。
第七章 税务与发票
7.1 你应依法缴纳在平台产生的收入所涉及的税费。我们依税务机关要求代扣代缴或协助纳税申报时,可能需要收集或使用你的个人信息和涉税资料,你应配合。
7.2 用户就你提供的收费服务申请发票的,由你作为服务提供方按实际支付金额开具;平台提供金额、日期和订单明细等必要结算依据。开票成本由你承担,不得向用户额外收取税费。具体流程适用平台另行发布的开票指引。
第八章 违约处理与申诉
8.1 你违反本协议或平台规则的,我们可视情节采取一项或多项措施:预先警示、拒绝发布、停止传输、删除内容、限制发布或评论、限制账号功能、下架作品、暂停付款、限制或冻结提现、撤销创作者资格、终止服务或永久关闭账号。你自行承担功能不可用、内容删除、无法访问账号资产等不利后果;已删除的信息或内容,我们有权不予恢复。
8.2 你的违约导致平台被支付渠道采取风控措施、被行政机关处罚、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或遭受其他损失的,应赔偿平台全部损失。
8.3 我们作出处置决定时,将通过站内通知、短信或电子邮件告知事实、依据和措施。你可在收到通知后七日内提交申诉和证明材料;我们将在收到申诉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反馈。复核期间原处置措施继续执行,但我们认为必要时可暂停。逾期未申诉的,视为接受处置结果。
第九章 未成年人
9.1 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成为创作者,应取得法定监护人同意并在监护人协助下完成全部流程。未成年人使用平台的其他事项,适用《服务条款》未成年人规定。
9.2 发布含有未成年人素材的内容,应取得权利人即监护人的同意。平台收到权利人通知或基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考虑,可处理相关内容并视情况通知你。
第十章 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
10.1 因不可抗力、电力或通信网络故障、黑客攻击、病毒、支付渠道或上游服务商故障、平台系统维护等导致服务暂停、结算延迟或损失的,平台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,但将尽合理努力提前通知并协助解决。
10.2 平台技术服务基于现有技术和条件按现状提供,不保证服务完全无中断或无错误。对于 AI 技术生成的内容,平台无法完全保证真实性、完整性或准确性。你在向用户提供服务前,应谨慎判断 AI 生成内容并自行承担使用风险。
10.3 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外,平台对你承担的全部责任(如有)不超过争议发生前十二个月内平台实际向你分配的收益总额。平台不对间接损失或利润损失承担责任。
10.4 本协议授予平台的审核和处置权不构成平台义务,平台不能保证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。
第十一章 通知与协议变更
11.1 我们可不时修订本协议。修订将在平台公告;一般修订提前七日通知,涉及服务费调整、结算周期变化等权利义务重大变更的,提前五日通知。修订生效后继续使用创作者服务,视为接受;有异议的,应停止使用,并可申请终止协议及结算未付收益。
11.2 通知可通过系统提示、页面弹窗、公告、站内信、电子邮件或短信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发出。联系方式变更时,应及时更新。
第十二章 其他
12.1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12.2 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的,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。
12.3 双方相互独立,本协议不构成代理、合伙、合营或雇佣关系。
12.4 本协议以英文版本为准。